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广大团员青年提供一个提升自我、锻炼自我和展示自我的平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选聘校团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的岗位是校团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是: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组织部: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理论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社会实践部: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学术科创部: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社团工作部: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志愿服务部: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注:校团委还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岗位设置)
二、选聘要求
1.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作风严实,学业优良。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未受任何处分,专业成绩良好,无必修课挂科。
3.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开拓进取,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5. 竞选正、副部长需至少一年以上各级团学组织工作经验。竞选部长要求原则上应为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竞选副部长要求原则上应为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或研究生。
三、选聘流程
1.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在团委官网下载、填写《校团委职能部门负责人选聘报名表》。并于2021年9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ucasstwzuzhibu@126.com。
2.初审
根据选聘要求开展初审工作。
3.综合考核
校团委将围绕团的重点工作、团干部应具备的能力素养等方面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考核。
4.公示和任命(试用期三个月)
校团委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