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共青团也将迎来建团百年的历史性时刻。过去一年,在重大活动和各项基层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团干部。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昂扬进取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面向全体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共青团干部、团支部。
本次评选的事迹材料,时间范围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近期应用经济学院组建,经济学院、商学院和部分研究生教学系的学科专业的学院归属有所调整,所涉及的研究生教学院系,仍按原团组织归属进行评选。
二、名额分配
(一)优秀共青团员
各团支部按照团员人数的15%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照1人计算)。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各团支部按照团员人数的5%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照1人计算)。
各团总支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2-3人(可包含1名教师)。
校级团学组织各部门(含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可分别推荐1-2人参加评选。相关申请材料待初步审核后,再返回学院团总支签审意见。
(三)先进团支部
各团总支按照注册在团总支下的团支部数(不包括已毕业团支部、流动团支部和功能型团支部)的25%推荐先进团支部(四舍五入,不足1个的按照1个计算)。
本次评优计算基数以3月份《关于开展团组织基础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自查结果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道德品质优良。尊师重教,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强,参评学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3. 组织观念较强。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缴纳团费,经常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5. 学习成绩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考试无不及格情况。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必修课成绩排名应在班级前50%(如果上一学期没有必修课成绩,本科生需满足在校期间没有必修课不及格情况;研究生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本科生体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6. 发挥团员模范作用。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注册成为志愿者。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以团总支备案为准)。
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突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得到中央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较高荣誉,或发表过有关论文的。
(3)志愿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积极参加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重大活动保障等志愿服务的。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所属团支部、团总支审核。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2. 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学年(含)以上或现任团干部,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和领导,积极投身于我校共青团工作。
3. 忠于团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注重修养,坚持原则,工作务实,公道正派,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4. 较好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所在团支部2021年度“5+3+1”规定动作完成度应为100%。
5. 由各团支部及团总支推荐的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完成线上系统所在团组织中兼职团干部录入,教职工优秀团干部必须完成专职信息的录入工作。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抗险救灾、见义勇为、扶危济困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得到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得到中央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
(2)个人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由党政机关及所属部门、人民团体、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学术科技、创新创业、体育艺术、精神文明类竞赛、评选,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3)志愿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积极参加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重大活动保障等志愿服务的。
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所属团支部、团总支审核。
(三)先进团支部
1.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带领广大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等健康向上的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2.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工作扎实,富有创新性,覆盖面较广。
3. 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配合党组织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积极推进团员教育评议,加强团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
4. 按时完成对标定级工作和团员信息统计工作,改进提升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团支部需要在2021年末的对标定级中获得四星及以上评级(2021级新生团支部或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团支部除外)。
5. 按时按量完成2021年度“5+3+1”规定动作,并做好北京市共青团线上系统填报工作,各团支部完成情况参见附件1。
6. 按照校团委要求做好2021—2022年度团务工作,规范做好团组织信息管理,做好团支部毕业年份标注核准工作,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高,100%注册成为志愿者。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
1. 符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支部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团总支评审。推荐对象需填写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2. 各团总支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对各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进行审核评议,对评选材料、支部评选过程进行审查,并在总支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3.“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不可同时申报。
4. 团支部发生变动的团员,在时长超过半年的支部参评。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1. 参与申报的团支部要对照评选条件,在对本支部共青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支部团务工作记录复印件等资料),认真填写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2. 各团总支要在学院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以团总支书记为组长的评选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议参选支部的申报材料,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确定本总支的推荐对象,并在总支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五、评选要求
1. 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前,各团支部应在北京共青团系统生成账户,完成对标定级,做好毕业年份标注。共青团员应在北京共青团系统完成信息注册,进入所在支部,并注册成为志愿者。团干部应在北京共青团系统所在团组织中录入任职信息。未完成上述工作,无法参加“两优一先”评选。
2.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评选和推荐,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确保进度和质量。要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推荐评选。要主动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
3. 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毋滥。
4.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5. 各级团组织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评优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6. 评选工作结束后,获得“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的本科生需按时在学工系统中进行填报。研究生无需填报学工系统。
8. 各团总支对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后,以团总支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团支部材料)于4月27日17:00前将电子版(附件2-附件5)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ucass.edu.cn(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团总支名称+两优一先”);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5)于4月27日17:00前经团总支审核盖章后交至校团委110办公室。
附件:
1. 2021年度“5+3+1”规定动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2. 2021-2022学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3. 2021-2022学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4. 2021-2022学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5. 2021-2022学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汇总表(团总支用表)
共青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