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学校官网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做好2021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来源:组织部   

各团总支、团支部、各毕业生团员: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联系服务青年的制度机制,推进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顺利转接,根据团中央、团市委的有关要求,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集中开展2021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一)办理对象

北京共青团系统中,组织关系在我校的2021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二)清理存量

继续清查和完成所有遗留在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团总支要及时归档往届团支部,督促往届团员转移团组织关系。

(三)毕业标注

620日前,确保100%完成所有2021年毕业团支部的毕业标注核查工作。全体学生团员都于2021年毕业的团支部,毕业年份可直接标注为“2021;仅部分学生团员于2021年毕业的团支部,则应标注为毕业年份不统一,再单独标注该团支部中的2021年毕业生团员。

二、转接工作指引

按照学生团员转入团组织所属地区,分为“京内”和“京外”两类,除转入“参军入伍”和“涉密单位”外,所有转接申请均由毕业生团员本人或所在团支部发起。

转入京内的学生团员,可通过转入团组织添加团员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经由“北京共青团”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并标注毕业去向,各级团组织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转至京外的学生团员,可在线上系统手机端“我的组织”中录入转入团支部信息(支部名称为组织全称)并标注毕业去向,如组织全称无误由北京团市委将学生团员转入申请传送至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团组织,再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智慧团建”系统操作要求,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转入广东、福建的同学应先与转入团组织取得联系,完成该省份的团员报到工作,最后在线上系统发起转出京外申请)。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毕业生团员,优先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通过团员个人申请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添加团员的方式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团员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若两类乡镇街道团组织都确有实际接收困难,可在协调沟通后申请转接至县级团组织建立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流动团员支部)”。

注意,中央及国家机关、中央金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全国民航等均属于京外序列,需遵循“京外工作”的团组织转接流程。

(二)升学

毕业生团员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发起转入已录取学校的新生团支部(考取本校研究生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组织ID3838075)。已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不得无故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涉密单位

此类情况由团支部账号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进行“参军入伍”或“涉密单位”转移操作。转接时务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申请发起后系统即会自动处理,并将其纳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支部层面无需再行操作。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

毕业生团员,由团员本人通过“北京共青团”系统申请将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有特殊情况的,在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可暂时将团组织关系转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支部(组织ID3896423),保留团组织关系至多不超过6个月,落实就业去向后须及时转出。

严禁在未摸排具体毕业去向时,直接将毕业生团员转往“尚未落实就业去向团支部”。

(五)出国(境)学习研究

此类情况,毕业生团员须于毕业离校出国前向校团委提交毕业生团员出国(境)留学保留组织关系申请书(附件1),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在由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出国(境)学习研究支部(组织ID3011285)集中管理。

(六)出国(境)工作

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七)延迟毕业

延迟毕业的团员,各院系团支部要及时查清,由延迟后毕业年份的团支部进行添加,或由本人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申请转至延迟后毕业年份的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1.即日起,督促所有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进行系统操作转接申请,全部非升学毕业生团员截至715日,升学毕业生团员截至930日,要实现100%系统内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升学、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需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标记为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均标记为工作。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均标记为其他。请务必实现毕业生团员100%标记。

3.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如需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填写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2),打印后交由校团委盖章。

4.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等流程具体操作请毕业生团员按照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附件3)办理。

5.线上转接团关系是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重要流程之一,请各位毕业生团员尽快办理。

转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系校团委咨询。

联系电话:010-81360060

箱:ucasstwzuzhibu@126.com

相关附件下载请关注校内信息平台。

校团委

2021611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

扫一扫
关注我们